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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滴🍀
于2019-07-12 13:53 发布 6573次浏览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7-12 14:03
免税的直接做免税,应税的要计提销项
雨滴🍀 追问
2019-07-12 14:10
能具体些吗
朴老师 解答
2019-07-12 14:17
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是指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只是不同销售额分开核算就可以了,至于成本、费用等没有规定,这就比较简单了,在“主营业务收入”一级科目下,设置“应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就可以了。但特别注意,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额无论是应税还是免税,均为不含税。免税的直接全额计收入。应税的金额(属于含税额) ,其收入是:含税金额/(1+适用税率) 税额是:含税金额*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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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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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滴🍀 追问
2019-07-12 14:10
朴老师 解答
2019-07-12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