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取得的发票已抵扣如果要退回怎么处理?

2018-07-10 16:1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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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的发票已抵扣如果要退回了,假如财务人士遇到了这一个问题该怎么处理呢?对此,本篇文章给您带来的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分为“三步走”,详情请您参考如下,您看完后就会清楚的。

购买方取得的发票已抵扣如果要退回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的发票已抵扣如果要退回怎么处理?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分为三步: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和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会计学堂温馨提醒您:并非开具所有红字发票都需要先填开《信息表》,目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购买方取得的发票已抵扣需要退回,您现在知道了解决方法没?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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