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分期抵扣账务处理怎么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某公司购入办公楼,按固定资产核算。共支付价款和相关税费7000万元(其中含增值税250万元)。作如下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取得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67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5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100
贷:银行存款7000
第二年允许抵扣剩余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100

正确理解待抵扣进项税额 :
就是取得不动产,以及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是一次性抵扣,而是分2年抵扣——取得抵扣凭证当期先抵扣60%,其余40%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在第二年抵扣,具体抵扣时间为取得抵扣凭证的第13个月。有些货物(比如中央空调)如果购买时是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已经全额抵扣进项税额,但后来转用到在建工程,就得在转用当期转出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留待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抵扣。
不动产分期抵扣账务处理怎么做?相信大家看完也已经有所了解了,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在窗口与经验丰富的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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