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建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2019-04-15 11:3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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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企业的分公司经营不算理想,就打算将分公司注销,然后再重新建立一个子公司,然后继续经营之前分公司的业务等。如果企业这么做了会计也要做相应处理,分公司注销建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分公司注销建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注销分公司会计处理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总公司据此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亏损额)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认亏损时涉及总、分公司的所得税问题,应多与税务联系(特别是总公司)

  4.最后注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注:1、注销税务登记,需要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及发票领购本,填写注销申请表。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注销营业执照,先做公告,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填写注销申请表

  3、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办理

分公司注销建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建立子公司会计处理

  分公司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建账核算。总公司给分公司的款项一般在公司的往来账上反映,如“其他应付款--总公司”等。

  所得税的缴纳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办法,

  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机构均由二级分支机构集中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其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总机构预缴的部分,其中25%就地入库,25%预缴入中央国库,按照财预[2008]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

  会计学堂网所介绍的分公司注销建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大家看后是否明白?分公司注销是有许多工作要做,子公司成立也是要处理许多内容,会计都弄不懂它们就要来请教会计学堂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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