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税

2019-03-07 16: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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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理应获得劳务报酬,当然还要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税。那劳务报酬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呢?做会计的网友对这个问题都很熟悉,下面是会计小编整理的一些资料,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关于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1、劳务报酬 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

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因某一特定事项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与单位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所得。

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后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前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上述问题“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税”,大家都已经明白了吧,计算方法罗列的都很清楚,大家只需要对号入座即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您跟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会计老师在线联系,我们随时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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