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8-11-22 10:4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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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会计实务工作中经常会有开具发票后发现人为错误或者销售退回的情况发生,通常会进行发票的作废和冲红处理,你可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今天就由会计学堂的小编为大家进行解读。

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小心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呢?

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以上就是小编对关于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问题的解读,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已经掌握处理方法了呢?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大家可以通过在线提问的方式向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进行互动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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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作废?附作废条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作废: 1.发票出具时错误:发票出具时发生明显错误,或发票格式、内容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制度的规定,由有关税务机关认定作废。 2.发票拆封、遗失:发票被拆封后致使发票核对不符,发票遗失致使发票无法核对,均可以申请作废。 3.发票被伪造、涂改:发票被伪造或者涂改的,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4.发票使用不合法:发票被错误使用或者使用不当,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请作废。 5.其他情形:其他情形,发票出具方应经过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后作废。 作废条件: 1.出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包含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原因和补充证明等信息。 2.发票出具方需把发票交付有关税务机关作处理,其中包括发票影印件,合法性材料,与之有关的发票,与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 3.有关税务机关审核结束后,需出具发票作废批准书,发票作废。

  • 开具不管是普票还是专用发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什么情况下要做负数,什么情况下是要冲红。

    你好,如果是纸质的发票,当月的都可以作废,跨月的都得红冲 专票跨月需要开红字信息表,然后再开红字发票,如果是普通发票,直接开红字发票就可以。

  • 老师,开具的普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作废,什么情况需开具红字发票?

    当购买方已经收到商品或服务时,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可直接作废。而当购买方未收到商品或服务,或者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但购买方已付款时,需开具红字发票。

  • 老师,开具的普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作废,什么情况需开具红字发票?

    同学你好,纸质普票是当月开具的在当月可以作废,跨月了是开红字发票。电子普票是不管跨不跨月都是红字发票

  • 老师,我想问下开具发票,什么情况下开具红字发票?什么情况下发票作废?

    同学你好 普票当月作废 跨月开红字发票 专票都要开红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