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短期借款及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

2018-05-14 10:33 来源:网友分享
6512
企业只要在经营就一定会有借款,不管是向银行借款还是银行借款,很多财务都不了解归还借款和利息时候的账务处理,本文来为大家解答归还短期借款及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

归还短期借款及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

用银行存款归还短期借款本金10000及本月利息350元。

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10 000

财务费用350

贷:银行存款 10350

归还短期借款及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

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简单介绍如下:

1、取得借款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的核算,先计算每月负担的利息=借款本金*年利率*1/12,如果是按期支付利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归还借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会计分录分别处理如下:

(1)按期计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本文对归还短期借款及利息会计分录怎么写进行了讨论,更多相关资讯内容尽在会计学堂,快来围观吧,关注会计学堂即可免费获取更多学习内容。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界定标准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界定标准有什么?据小编老师所知,很多学员在学习企业纳税时遇到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不太清楚企业的哪些收入是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免于纳税的。其实这些在企业所得税法的都是有所提及的,主要包含财政拨款、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等等,这些不征税收入的相关知识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读完之后你们就能懂的。
    2025-11-22 26
  •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界定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界定怎么做?根据小编老师理解,对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往往则是需要根据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定的,比如说使用主体是单位或者个人的,则是由此单位或者个人来纳税;如果不在土地所在地或者未确定归属权的,那么纳税义务人则是可以参考下文罗列的政策来定的,相关的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字,对你们理解和学习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5-11-25 26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