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时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怎么合并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此规定依据的是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方法。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将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一规定明确了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和税率。
在汇算清缴时,居民个人需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合并,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什么是劳务报酬税?
劳务报酬税即“劳务报酬所得税”,是针对劳务报酬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适用税率;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汇算时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怎么合并计算?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小编老师认为大家对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综合所得计算应该有所了解的,这点小编老师就不再过多阐述的。在汇算清缴中除了综合所得外,还有单独计算的方式,这两种计算方式的纳税金额也是不同的,如果学员们对于单独计税的方式不是很熟悉,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搜索相关的财务课程自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