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列报与披露要求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特别关注持有待售资产的列报与披露要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持有待售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为流动资产,而相关负债则需归类为流动负债,以确保报表使用者能够清晰识别企业的资产处置意图及其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或负债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特殊的披露。具体的披露要求包括:
1.在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需要单独列示,并且以“持有待售类别”或类似的方式进行标注。
2.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需要提供关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性质和数量;
-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预计出售或处置日期;
-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预计出售或处置价格;
-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成本。
3.在利润表中,需要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和负债的相关收入、费用和损益单独列示。
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怎么做?
在会计实务中,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其处理方式与常规固定资产有所不同。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5)和中国会计准则(CAS 42),当固定资产被分类为持有待售时,通常不再计提折旧。这意味着一旦资产被确定为持有待售状态,企业应停止对其计提折旧。例如,假设某公司拥有一台设备,原值为100,000元,累计折旧为30,000元,账面净值为70,000元。若该设备被决定出售,则从决定出售之日起,不再计提任何折旧。
这一做法的主要原因是,持有待售的资产预计将在短期内出售,因此继续计提折旧可能无法准确反映其市场价值。
持有待售资产组减值损失的列报与披露要求有哪些?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提及到的相关知识的介绍,学员们应该对此企业持有待售资产组减值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法,还有就是对外披露的要求内容都有掌握的。在上文中小编老师多次提及到的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这个准则对于财务人员来是非常重要的,学员们掌握好相关的准则知识后可以更好的应对企业的财务问题,想要学习的可以来本网站上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