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股息优先权: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分配利润时,享有优先获得股息的权利。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有利润可分配,优先股股东的股息必须在普通股股东的股息之前分配。
2. 资产清算优先权:如果公司破产或清算,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剩余资产分配中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公司的剩余资产在偿还债权人后,优先股股东的本金和应得股息必须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得到偿还。
3. 股息累积权:如果公司在某一年度未能支付优先股股息,这部分未支付的股息将累积到下一年度。在下一年度,公司必须先支付这部分累积的股息,然后再支付当年度的股息。
4. 投票权: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投票权,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未能支付优先股股息或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优先股股东可能会获得投票权。
5. 转换权:某些优先股股东可能享有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这种转换权可以使优先股股东在公司表现良好时,享受到普通股股东的增值收益。
拓展知识:优先股和普通股的主要区别在于,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获得股息和资产清算的权利,但通常不享有投票权;而普通股股东享有投票权,但在股息和资产清算中的优先级较低。此外,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而普通股的股息则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