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增加值是指社会固定资本在有效期限内由于生产活动所得的价值收益,是衡量国民经济实力规模及社会财富积累情况的一项重要指标。
基本经济增加值的公式为:
基本经济增加值=原材料、能源折旧收益+劳动报酬+财政补贴+其他收入-经营性支出-财政负担
原材料、能源折旧收益指由企业使用原材料、能源所获的折旧性收益,即支出降低,有利于企业节约成本。
劳动报酬指企业由劳动生产给劳动者支付的货币报酬,包括薪金、劳务报酬等。
财政补贴指政府或国家为满足特定经济目标而给企业支付的财政补助。
其他收入指企业收入来源未经折旧的其他收入,如出售商品的未折旧收入、出租财产的未折旧收入、对外投资和其他投资的未折旧收益,继承物的收入等。
经营性支出包括财政负担、购买原材料、能源支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障费支出等。
财政负担是指政府以货币、财产或其他形式,在生产过程中向企业支付的支出,包括政府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的增值税、城乡居民个人所得税、财政拨款等。
拓展知识:
基本经济增加值的计算是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指标,是衡量社会财富积累情况的重要反映。它既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也关系到政府财政的支出,其变化及影响都令人重视,反映出政府投资及经济投资效果的变化,是一项重要的宏观经费投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