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少提可行" alt="本年度无形资产摊销少提可行"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本年度无形资产摊销少提是可行的。无形资产摊销少提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无形资产折旧支出的预提税前扣除额进行摊销少提的情况。所谓“摊销少提”,就是把购置无形资产应当折旧(即计提折旧费)的部分,以较少的金额支出税前扣除,分期摊销,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
无形资产摊销少提政策实施的根据即为《企业所得税法》(2012年修订)第十四条,税收减免项目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折旧项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200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折旧税收减免项目,再加上依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财政部2013年12月下发的《关于实施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少提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27号),规定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少提政策实施的范围和要求。
无形资产摊销少提政策的实施,将使企业获得比正常折旧金额更多的财务空间,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拓展企业发展的空间。同时,企业也可以利用这种空间,降低企业未来税负水平,优化企业财务结构。
拓展知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无形性质的资产,如技术、商誉、品牌等各类无形资产。由于无形资产的性质,其价值较为模糊,其计提的折旧程度也要求较高,这就要求企业可以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少提,以减轻企业财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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