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本费是指某事项的发生需要对方收取一定的材料(如证件、报表等)和服务费,由购买、申请方承担。工本费一般计入普通科目“其他应付款”,即记入贷方,贷方有"其他应付款"二级科目和"工本费"三级科目,此外,还可以在三级科目下面进一步设按具体付款事项分设更详细的科目,以方便对费用的查帐。如:"开办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费"、"机构信用代码证办理费"、"健康证办理费"等。
拓展知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设置和变更、公司的股份发行及项目的启动等必须经办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审批,审批形式、时间不同,其费用多称为“工本费”,按照相关规定,必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