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019-02-14 15:0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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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捐赠支出在税局规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但最高不能超过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2%.下面就由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下捐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捐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综上所述,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具体税率按照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来处理,一般来说如果是处置旧资产的话,应该按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将捐赠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纳税调增项,对于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需进行纳税调增.

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按税法规定认定的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捐出资产的成本(或原价)-按税法规定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额)]-捐赠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缴纳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除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因捐赠事项按会计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的金额-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额

捐赠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对外捐赠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接受捐赠方:

借: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

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制度下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注: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额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进行上述第2项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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