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确认前如何返回写其会计分录?
答:首先,企业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将金税卡内剩余的发票退回:
1.所购电子发票的代码或号码与实际拿到的纸质发票不符;
2.需要进行更改纳税号或更换金税卡等操作;
3.当地税务部门要求将剩余发票退回。
至于发票未确认前返回,则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方收到证明单根据退货数量开出红字专用发票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X单位(金额用红字或负数)
贷:主营业务收入—种类(金额用红字或负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金额用红字或负数)
2、销售方收到退货根据验收入库单作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X种类(金额用红字或负数)
贷:库存商品—X种类—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用红字或负数)
凡是本月发生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无论是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产品,均应冲减本月的销售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并红字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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