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进项税额直接抵扣了该如何做账呢?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同时用于多种增值税项目的(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因此,对于不动产进项税额直接抵扣了,则可以这样做账:
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第一年: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第二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不动产进项税额直接抵扣了,上述小编整理的账务处理,您现在都了解了没?更多会计干货,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不要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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