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收回货款支付的律师费用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
案件的受理费由起诉方先行支付,由败诉方承担。根据你的意愿可采取0受益0律师费的方式找律师,也就是说律师帮你要回了欠款,你再返欠款的一定比例付费给律师。
因此,对于为收回货款支付的律师费用,则可以这样做处理:
1、支付律师费开发票,后退回
借:管理费用-法律费
贷:银行存款
退款时,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法律费(红字)
为收回货款支付的律师费用,其会计处理的做法您现在明白了没?如果您学习会计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扫码会计学堂的小程序进行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