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税及相关政策依据

2018-08-10 10:29 来源:网友分享
10481
境外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税呢,其地点是境内还是境外呢?对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企业所得税发相关规定,同时还有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的处理方法,精彩内容尽在本文,不要错过了哦。

境外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税及相关政策依据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 3号)第五条规定,。……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境外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缴税及相关政策依据

第十五条规定,。……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

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未依法变更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政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境外企业转让股权该怎么正确的缴税,对于这一问题相信您现在也该明白了。获取更多会计知识,了解很多会计干货,尽在会计学堂,赶紧加入我们吧。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企业所得税对于税金怎么规定?如果我公司计提了税金,但没有实际缴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相关的政策依据???相关的政策依据???相关的政策依据???

    同学您好,先给你结论哈。计提的税金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前缴纳,可以税前扣除。若截止汇算清缴结束仍未缴纳,则无法取得完税凭证,因而不能税前扣除。当然,若之后(五年内)缴纳(取得完税凭证),仍可追溯扣除并调整相应所得税事项。

  • 员工宿舍(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相关政策依据!!!相关政策依据!!!相关政策依据!!!如果需要缴纳,税率是多少?

    **员工宿舍(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现代社会,企业为员工提供住宿通常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的租赁,均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到员工宿舍的租赁,虽然具有福利性质,但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申报和缴纳印花税。

  • 报销员工外地租房费用是否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税? 以及相关的政策依据!!不要忘记发相关的政策依据!!

    你好,同学,报销房租费用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如果员工在报销房租费用的同时获得额外的补偿,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如何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是:根据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实际情况,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分为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当股权转让方转让股份不超过五年,且受让方支付的价款不超过市场价值的90%时,出让方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减半征税”政策,即按照原价款1/2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种情况是当股权转让方转让股份超过五年,并且受让方支付的价款超过市场价值的90%时,出让方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免税”政策,即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拓展知识: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也称为“股权减持税”,是政府实施的一种减税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 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可以和三免三减半的政策叠加享受吗?以及相关的政策依据说明?

    您好,不可以,同时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所得优惠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企业所得税政策。 这是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第一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是税务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 月18日在“新闻发布-减税降费在行动专题专栏-总局问题答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问答”中对问 题“运营污水治理项目的企业,从 2016年开始享受节能环保项目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2019 年进入项目所得减半期, 请问2019年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复如下,就企业运营的项目而言,如该项目同时符合项目所得减免和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可以选择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上述企业2019年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放弃该项目可享受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得减半征税优惠。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