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分包商工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入账?
答:首先,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承接建筑工程,在营改增后应按以下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应自行向建筑服务购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服务购买方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建筑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三)不符合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按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对于收分包商工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是可以这样做账的:
1、收到施工方的工程发票时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2、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XX资产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XX工程
贷:在建工程——XX大修改造工程
收分包商工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做账,您会解决吗?欢迎您在会计学堂的群里交流,我们一起学习会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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