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10月12日 3462
-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是不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10月11日 5716
- 从经营活动的定义可以看出,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它包括了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那么,顾问费是否属于现金流量中的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呢?10月10日 2201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