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合适?

2018-11-13 16:1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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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所得税发的处理,对此,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一个例子来分析这一问题,您可以试着练习以下。同时,还有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小编给您整理了两种情形,感兴趣的朋友参考如下内容。

销售退回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合适?

答: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客户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销售退回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可以这样考虑:

如果17年11月销售业务发生时,该企业没有收到货款,没有开具发票,也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亦即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则当时的会计处理为(与增值税处理无关的分录略,下同):

借:应收账款 11.7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7万元

18年2月发生销售退回时,就不涉及增值税的处理,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7万元

贷:应收账款 11.7万元

销售退回所得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合适?

销售退回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因此,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对于本年度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这时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对于本年度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

销售退回所得税的财务处理,您是否知道具体的做法呢?对此,如果您与上述本篇文章不一样的观点,可以与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积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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