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可以享受哪些个税税收优惠

2017-06-28 14:5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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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即外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在国外取得长期居住权(绿卡)并且无国内户口的人员。

1.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2.境外支付所得免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即非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员支付并且不由该雇员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3.境外所得免税。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天但不满1年的个人(即非居民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除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外,不论是由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支付的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编者按:即居民纳税人),其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仅对由中国境内企业和个人支付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由中国境外企业和个人支付的境外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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