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的注册资本为认缴制,现在股东还没有注资,做账时已经在实收资本科目上反映了金额(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是现在还是待企业实际收到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因此,企业应在记载资金账簿的次月,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你好,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答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的规定,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如企业并未实际认缴出资,会计账簿上无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
你好,发生了印花税应税行为就需要 缴纳 需要看具体什么税目,才知道如何缴纳的 比如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合同金额*万分之3 租赁合同印花税是租金*千分之1 答
您好,按照实际收到资本按照50%的万分之五进行缴纳 答
您好 其他营业账簿印花税免征不要缴纳了 您去年有实收资本跟资本公积到账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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