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可否作为招待费和广告费的扣除基数?
回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计算基数是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预收账款,房地产企业也无此规定。
这个不可以的哈,是按实际的销售收入为依据 答
你好,如果预收款转入主营业务收入是可以的,如果没有转是不能作为基数扣除的。 答
你好!是的,是可以的额了 答
同学,这个是可以的哈。 答
您好!不可以。根据《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十条规定,?按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不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税前扣除的基数。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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