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如何处理?

2017-12-27 10:1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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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据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1、把没有正式发票的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待有了其他发票冲抵即可。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未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如何处理?

2、如果经过相关管理人员签字,也可记入相应的费用,但这部份费用属白条支出,税务是不认可的。年末,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部份支出应做纳税调整增加。

借: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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