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包括哪些情况?

2023-04-07 03:1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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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转出指根据规定,纳税人在发生货物或者劳务的进项税中,从已交税额中将部分税款转出到未缴税额,以此减少纳税人的税款,同时增加税收的收入空间。

进项税转出包括哪些情况?

进项税转出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将获得的有关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进项税额,从已经缴纳的进项税额中转出到未缴税额中的一种操作。

进项税转出所涉及的情况有:

1、出现增值税有关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纳税人实际已经交纳了增值税,但是折扣、抵扣、退款等原因造成最终销售成本缩小,增值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减少,在税票上的增值税金额大于实际应交的增值税金额,属于进项税转出。

2、质量原因导致的货物退货等情况,纳税人实际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但由于货物退货原因,实际增加的货物或者劳务量减少,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减少,属于进项税转出。

3、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纳税人,在税捐税费期限晚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在纳税人已经交纳的增值税金额中,有一部分增值税金额尚未缴清,属于进项税转出。

拓展知识:进项税转出对纳税人有很多好处,它可以有效避免纳税人面临双重税收的情况,减少纳税人的相关税费,同时也为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带来了更多的税收收入,可为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创造更多的空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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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一,视同销售 (1)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2)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不确认收入)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以上8种情况中,第(3)、(4)、(8)种情况不确认收入,其他的情况都要确认收入。 二,进项转出,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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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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