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税额体现在申报表哪里

2020-06-11 11:4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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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果享受了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的话,应该在申报表中填写相关栏目,加计抵减就是在原来的税额上再接着抵扣一定的税额,所以加计抵减税额体现在申报表哪里?还有会计分录怎么做?会计学堂往下为您解答,快来一起学习吧.

加计抵减税额体现在申报表哪里

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实际抵减额"是指按照规定可从本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分别对应《附列资料(四)》第6行"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第7行"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的"本期实际抵减额"列.

加计抵减税额体现在申报表哪里

加计抵减税额的会计分录

一、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1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万元

二、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其他收益 1万元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上文告诉了大家加计抵减税额体现在申报表哪里?简单来说,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与附表四都需要填入相应数额.做账的时候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进行处理.以上就是会计学堂的全部解答,大家都明白了吗?有疑问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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