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未到暂估账务处理到下年可以吗
答:可以的,没发票就暂估入帐,结转成本时按暂估入帐金额算,不存在什么年度不年度的,待发票来再做调整.
发票未到暂估账务处理怎么做?跨年度暂估未取得发票的如何处理?
答:一、购进货物,在月末货物已到,发票账单未到,须暂估入账,下月初红字冲回,等发票到后按发票账单进行账务处理
1、月底进货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2、下月初,冲回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3、收到发票账单后,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等:
二、跨年度暂估未取得发票的如何处理?
不用冲回,否则成本与收入不符合匹配性原则了.
纳税人发生的成本支出已经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扣除;在汇算清缴期满后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年度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税务在处理暂估入账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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