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取得哪种的发票可以拒收

2019-05-27 18:2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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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消费之后是可以要求商户商家给自己提供发票的,但是面对商户提供的发票,如果消费者认为不符合相关的要求,也可以对发票进行拒收,要求重新开具合适的发票。那么,消费者取得哪种的发票可以拒收?

消费者取得哪种的发票可以拒收

  消费者在取得有奖发票时应认真核对,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拒收发票并向主管地税机关举报:

  (一)有奖发票没有兑奖联的;

  (二)发票兑奖区、密码区覆盖层已经刮开的;

  (三)发票上未加盖开票单位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

  (四)发票上加盖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与开票单位名称不符的;

  (五)开具假发票;

  (六)其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

  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消费者取得哪种的发票可以拒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销售免税项目;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具体消费者取得哪种的发票可以拒收的内容现在也了解了。在实际消费上消费者开发票时也有可能会遇到拒开、少开的情况,要是遇到商户这类违法的行为不知道如何处理,会计学堂网上是有明确的内容可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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