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收入的确认及其政策依据?
答:财税[2011]70号文界定了符合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重要)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不征税收入的确认及其政策依据?
答:财税[2011]70号文界定了符合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重要)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你好,同学,报销房租费用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如果员工在报销房租费用的同时获得额外的补偿,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 答
你好,需要缴纳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 答
同学你好 收入2019年6月10日收取,在6月一次性确认增值税 答
你好,是按实际完工时间,准则规定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的相关规定: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的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该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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