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异地不动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

2018-10-25 16: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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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异地不动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这个问题突出了异地这两个字,异地是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因此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不动产的增值税的异地缴纳的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具体的请看下文!

转让异地不动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

在实务中,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现与大家试探讨如下.

案例:2017年10月31日,吉祥公司转让2015年12月购置的异地房产,购买价1,050,000.00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价款为3,150,000.00元,并收到转让款.

一、收到转让款

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150,000.00

贷: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3,0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100,000.00

税务处理: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2,100,000.00元(=3,150,000.00-1,050,000.00)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100,000.00元(=2,100,000.00/(1+5%)*5%).

转让异地不动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

二、异地预缴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税务处理: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应向吉祥公司转让的异地房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100,000.00元.

转让异地不动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上文介绍了这个在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里面核算,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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