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有哪些?

2018-07-11 11: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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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最近有很多会计新手在会计学堂的官网咨询了解,说明大家对于这方面的财务知识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编整理了部分相关的财务知识,请仔细阅读全文。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有哪些?

答:第一步:各院系财务人员根据教职工已签收的酬金发放明细表填报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汇总表,.

第二步:各单位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开具用款申请单后,将发放的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酬金部分,先到会计审核科制单,制单完成后将会计凭证及电子版数据一并交至财经处资金管理科马然老师处,马然老师接收数据进行酬金发放明细统计.

第三步:财经处资金管理科将在职职工发放数据汇总后,与会计审核科做账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数据纳入工资发放系统,统一计税后,发放至学校开设的工资卡中.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有哪些?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样作会计分录?

首先先要计提工资的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2.然后再是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3.最后是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 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介绍完毕了,如果你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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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有哪些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流程: (1)个人要求自行或委托他人代扣代缴,需要在税务机关登记; (2)一般所得纳税人应当到当地税务机关填写《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 (3)如果是由他人代扣代缴,需要填写《个人代扣代缴书》并由税务机关审核; (4)在每月的十五日之前,个人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月度申报表》; (5)根据月度汇算清缴处理情况,如果需要补缴,则可以按要求补缴; (6)每年12月31日前,对前一年度所得进行年度结算,填写《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 拓展知识:个人代扣代缴所得税的优势在于方便、快捷,政府也会不时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从税收优惠的角度出发,个人尽量积极申报。

  • 老师好,请教一下公司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

    老师好,公司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是: 1. 首先,缴纳人应该收取依法发放的有效凭证,如“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 2. 缴纳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履行缴税义务,按月申报当月应纳税款额,按年申报当年应纳税款额; 3. 申报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表,并将有效凭证连同申报表一起提交; 4. 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应纳税款; 5. 核实申报表,签发凭证,记录缴税情况; 以上是公司代扣代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 拓展知识: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当地税法规定,将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相乘,不足额缴纳额按照实际缴纳金额计算。同时,费用明细会由发放劳务收入方提供,以作为计税依据。

  • 老师,个人代开的发票,我们为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什么申报流程呢?在自然人扣缴客户端里

    你好,要看对方是给你做了什么业务。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在哪个网址申报

    您好 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申报

  • 请简要描述企业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申报税时,填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您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