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计提的工资实际发放能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费用应在其实际发生时进行扣除。如果工资是在一个年度内应支付而未支付,但在下一个年度实际支付,那么根据权责发生制,该工资费用应在实际支付的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跨年度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条件,如工资已实际支付、有合法的支付凭证等,那么可以在实际支付的年度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这意味着,如果工资是在发放年度实际支付的,即使它属于上一个年度的应付款项,也可以在发放年度进行税前扣除。
法规依据:虽然直接针对跨年度支付工资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找到直接相关的条款,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原则,税前扣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并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跨年度支付的工资,在实际支付年度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可以进行扣除。
企业计提的工资怎么算?
计提工资指的是当月会计核算当月的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计提的工资金额=员工基本工资+当月加班费+其他调整(或-其他调整);
如果每个月没有其他特殊调整,可以用上个月的工资计提,在发放时再调整即可;如果每月的工资不是固定的,那么计提数可以按上月实际数暂提,也可按了解的真实情况暂提,待真正发放以后再作调整,保证应付工资无余额。
实务中,每家公司的工资计提方法不大一样,比如按全年均衡提取,或者按发放要求据实提取,实际具体如何在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之间分配,一般由管理人员工资数额和生产人员工资数额决定。
跨年计提的工资实际发放能扣除吗?很显然,通过上文内容学习之后应该知道公司跨年度计提工作已经实际发放了,即使是跨年度支付的,那么在实际支付年度也是可以申请税前扣除的。在本网站上关于公司跨年度费用的计提和纳税申报方面的财务课程知识还有很多,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知识有兴趣的话,不妨来本网站上免费报名,会有很多专业的会计老师对你们指导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