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质保服务是否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质量保证服务能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约定的,由合同一方或双方承担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或责任。在质量保证服务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服务提供商需要提供的质量保证服务内容、标准、期限等,这些内容构成了服务提供商的履约义务。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只要合同双方自愿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保证服务作为单项履约义务,那么这种约定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
质保金如何记账?
1、企业为质保金缴纳方,缴纳质保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质保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逾期质保金被没收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2、企业为质保金收取方,收到质保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归还质保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逾期没收质保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新收入准则下质保服务是否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整体上来说,小编老师在上文内容中通过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阐述,企业的质量保证服务是可以作为合同一方单项履约义务的,这点相信你们读完之后应该有所认知的。当然,具体的约定条件以及操作步骤方面的知识,学员们肯定都是需要掌握的;如果你们有意想要学习更多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不妨来本网站上免费报名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