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跨年款项如何支付?

2017-12-21 17: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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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的时候很多单位都会出现跨年款项,那么行政单位跨年款项如何支付,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单位跨年款项如何支付?

前期已经计入往来款项,冲减往来款项即可。

如果一定要把其中部分费用计入以前年度,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行政单位跨年款项如何支付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于此,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有效凭证则可以直接在当年税前扣除,如果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有效凭证,则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文件的要求,由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行政单位跨年款项如何支付的全部内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即可,如大家还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点击窗口,会计学堂老会计为你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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