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起点和终点是怎样的
按照所得税法:
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总损益和利息支出.
题补充:
如果是到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之日,那像印章制作费、银行开户费、税务登记费等都是在此之后发生的,那还能算是开办费吗?若不是该如何处理呢?
1、你看看上面所得税法规定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2、按照税法规定,你单位在没有开始经营时发生的费用,仍然属于开办费.
开办费的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1、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在开始经营当月: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开办费税务上规定是分5年摊销,会计上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管理费用.因此在以后的五年中都需要作纳税调整(第一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四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开办费的起点和终点是怎样的?以上内容就是本期小编老师讲解到的相关会计知识,大家看完之后应该对此开办费用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是有所了解的,并且作为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开办费用在后期五年内是可以摊销扣除的.如果大家对此上文讲解到的资料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那么不妨来本网站上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