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1-01-11 08:36 来源:网友分享
3229
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很多的建筑业,建筑业需要及时的缴纳增值税,建筑业缴纳增值税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如果到了时间无法及时的缴纳增值税,就可能会发生一定的滞纳金,那么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的呢?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以上详细介绍了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的,也介绍了增值税税率是怎样的.作为一名建筑单位的财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本文所示.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学会各种各样的会计处理方式,本平台提供了太多的会计处理办法,欢迎到本平台进行学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关联方无偿供货存在何种风险
    关联方无偿供货存在何种风险?按照小编老师的理解,对于关联方无偿供货的行为,从财税角度上来解读,双方就此货物应该不会出现收益的存在;那么税务上就可能面临逃避纳税的嫌疑,因此小编老师认为可能会有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风险、企业所得税以及追溯调整方面的风险等等,这些相关的财务知识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读完之后肯定会有所启发的。
    2026-05-06 9
  •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怎么入账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怎么入账?通常来说,针对企业资产的盘点都似乎需要定期执行的,盘点的结果一般会分为盘盈、持平和盘亏等情况的;在财务处理上对于存货资产盘亏盘盈的入账,则是需要将其区分来入账的。比如说盘盈资产在入账是可以先按照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处理,然后在按照固定资产或者折旧方面来入账;与之相关的财务知识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试试。
    2026-05-06 17
  • 闲置厂房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闲置厂房折旧能否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的规定,对于闲置厂房折旧数额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比如说新建厂房没有投入使用部分的折旧数额在申报纳税之前可以申请扣除的,具体的财务课程则是可以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的,与之相关的财务知识已经整理好在下述文字,希望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
    2026-05-11 12
  • 电子专票作废冲红有什么规则
    电子专票作废冲红有什么规则?按照相关税法的要求,因为电子专票具有可复制性,因此一旦开出就不可以直接作废处理的,应当时需要通过红字发票的方式进行冲销处理,因此对于电子专票作废红冲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具体流程方面的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给大家,如果你们正好有这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学习试试。
    2026-05-11 13
  • 备用金长期未核销隐患有哪些
    备用金长期未核销隐患有哪些?根据小编老师多年的财务经验,企业员工备用金长期未核销的隐患一般会发生在企业资金管理或者财务管理上,对于税务来说其实没有什么风险的,因为企业的备用金一般不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收计算;至于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上的风险要点,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相关的资料给大家,也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内容,读完之后应该都是有收获的。
    2026-05-11 10
  • 收到政府补贴要缴纳所得税吗
    收到政府补贴要缴纳所得税吗?通常来说,当企业收到政府补贴账款时应当是需要依法缴纳税额的,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企业是可以免征所得的,这个需要政府补贴账款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的,这三个条件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一一介绍的。对学员们理解肯定有用的。所以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学习试试。
    2026-05-12 8
相关问题
  • 请问建筑施工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你好,稍等我这边看一下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你好稍等给你发过去

  • 建筑业预收款,没有产生纳税义务,预缴增值税时是开具不征税发票吗?

    同学你好,是的,开具不征税发票。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哪些

    你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请看图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

    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6年修正)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条例,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分为三种: 一、货物及劳务发出或者服务提供的时间; 二、销售收入取得的时间; 三、财产、无形资产出售的时间。 以示例来讲,一个企业在2016年6月份发出的货物,则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6年6月。另一方面,如果该企业在2016年7月取得销售收入,则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6年7月。除此之外,如果该企业在2016年8月出售了财产、无形资产,则认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6年8月。 实际应用中,有些事项会影响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如发票开具、货物运输等情况,都可能会影响到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的确认。此外,企业在审计核算增值税时,也应考虑各项事实,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造成无法抵扣增值税的情况出现。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