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的计征依据

2019-12-31 10: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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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我们产生垃圾的速度已经越来越快了,为了保护我们的环境,垃圾处理费应运而生,那么作为一名专业的会计,您是否知道垃圾处理费的计征依据呢?为此我们会计学堂小编特地对此进行了相关整理,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垃圾处理费的计征依据

国家没有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各地收费标准也不一样,以深圳为例:

根据《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二)征收标准.

1.委托供水企业代收时,用户分为居民用户和其他用户两类.由于其他用户存在垃圾产生量计量困难、特区外供水中间层内居民用户数难以核定等问题,采用"排污水量折算系数法"(单位排污水量对应的垃圾产生量)间接计量其垃圾产生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特区内居民用户13.5元/户·月;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每立方米0.27元(相当于125元/吨);

(2)特区外居民用户、其他用户均按排污水量计收,居民用户每立方米0.59元,其他用户每立方米0.27元(均相当于125元/吨);

(3)排污水量计算规则.

一般用户按用水量90%计算;

以自来水为主要原料的饮料(含饮料、啤酒、纯净水)生产用水按用水量40%计算;

市政绿化、市政景观及电厂生产用水按用水量15%计算;

《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一、征收范围

凡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居民均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理费是指采用焚烧、填埋或者其他技术手段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而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垃圾的清扫、收集和运输费用.

二、征收标准及实施方案

(一)征收方式.

对一般自来水用户,由市城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代收;

对自备水源用户,由市城管部门另行委托区或街道的环卫部门收取.

对减免污水处理费但应缴垃圾处理费的用户,根据用户用水量和用水类型,参照以上比例计算.

垃圾处理费的计征依据

国家有什么规定垃圾处理费吗?

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计量困难、征收成本较高,目前很少采用按生活垃圾产生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大多采用定额制,即以户或人数为计量依据征收固定额度的垃圾处理费.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垃圾处理费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垃圾处理费全称是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其中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对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所需的费用,不含清扫保洁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垃圾处理费的计征依据相关内容,相信您通过阅读本文已经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您随时登录会计学堂网站进行学习,当然您也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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