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怎么核算?

2017-09-27 17:0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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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怎么核算?1、固定资产处置的五个步骤、2、结转处置损益

固定资产处置怎么核算?

答:1、固定资产处置的五个步骤

(1)按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核算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现金

应付职工薪酬等

(3)核算清理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注意简易计税)

(4)核算残料收入

借:原材料 (可回收利用的残料)

现金 (废品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见下面)

2、结转处置损益

(1)属于报废的情形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2)属于出售的情形

借:现金/银行存款 (售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支 (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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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定资产处置怎么核算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 处置固定资产的 城建地怎样核算

    您好!你说城建税吗还是什么

  • 列入闲置固定资产以后,固定资产该怎么核算呢?

    1.闲置停止,此停止为暂时性的。 2.“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预期不会再通过使用或处置为企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此停止是永久性的。在会计上已经停止确认为固定资产,也不存在计提折旧的问题,税法上也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所以,税法上的“停止使用”无论是暂时性的闲置还是永久性的报废转出,都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 3.对于暂时性的闲置,预期通过使用还会为企业产生经济利益。在会计处理可以计提折旧 。而税法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是不允许计提折旧的。 附注:对于永久性的闲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十一条规定:“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 (三)“不再使用的闲置资产”此停止是永久性的,没有停止期间。有停止期间的闲置,无论是一年,还是一个月,都只是暂时性的,即会计上允许计提折旧,税法上不允许计提折旧。   (四)根据以上分析,上市公司为了增加会计利润将变为停止使用不再计提折旧,只能是对企业资产不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情况下。这种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章 披露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六)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之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 所以固定资产的处置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你好; 是的; 变卖 或者报废都是走这个科目的  

  • 处置固定资产税怎么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3%减按2%征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2B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区分不同情形: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疫情期间小规模都是1%,湖北省内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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