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税收政策

2019-09-10 15:38 来源:网友分享
5117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企业分立税收政策?具体的政策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企业分立税收政策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企业分立不属于该征税范围,其实质是被分立企业股东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有别于被分立企业将该公司资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应征营业税行为,因此,企业分立不应征收营业税.

另外我们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2、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企业分立不属于该征税范围,其实质是被分立企业股东将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转移至另一家企业,有别于被分立企业将该公司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转让给另一家企业的应征增值税行为,因此,企业分立不应征收增值税.

另外我们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分立税收政策

3、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并非被分立企业将土地转让给新成立企业,而是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将该资产换股,因此,企业分立涉及的土地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4、企业所得税

(1)一般分立--即时征税

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

(2)特殊分立--递延纳税

如果分立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则可以使用特殊税务处理: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企业分立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分立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3)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分立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4)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特殊税务处理方法如下:

(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

(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企业分立税收政策,从上文可以看到国家对于转增资本属于个人部分,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分立不一定就是将税后利润进行投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留意会计学堂官网咨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连锁门店统一营销费该如何拆分
    连锁门店统一营销费该如何拆分?这个问题小编老师相信在很多连锁模式门店中经常会遇到的,市场经济模式下诞生了很多经营方式,连锁门店经营就是其中的一种;从财务会计处理的角度出发,连锁门店统一营销费用的拆分,则是需要区分直营连锁模式还是特许连锁模式两种的,与之相关的财务知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给大家,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试试。
    2026-04-29 17
  • 无偿占用关联资金潜藏多大风险
    无偿占用关联资金潜藏多大风险?从字面上的意思理解,所谓的无偿占用关联资金说的就是一方没有在支付认为费用的情况下占用了关联公司的资金,这样的操作在税务上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的,这些风险主要会包含增值税风险、企业所得税以及印花税风险等等,小编老师也整理好一些与之相关的财务知识给大家,非常希望你们都可以来阅读下述文字,读完之后肯定有所启发的。
    2026-04-30 18
  • 跨年发票入账时限有什么规定
    跨年发票入账时限有什么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跨年发票的入账时间,最佳的时间则是在次年的5月31日之前完成的,也就是企业次年汇算清缴结束之日之前完成的,这个也是常规的处理时间;但是如果遇到特殊的情况也是可以延期来处理的,这些相关的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阅读下述文章,读完之后应该都是有所启发的。
    2026-05-06 9
  • 买赠活动成本该怎样合规归集
    买赠活动成本该怎样合规归集?按照小编老师的理解,所谓的买赠活动通常指的就是企业促销活动的一种,比如说买一赠一或者买一赠多的情况;那么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学员们可以通过收入、成本同时分摊以及财务系统上具体归集处理。其中归集处理的相关步骤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在下述文中,建议你们有兴趣的话都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说不定可以解答你们这个问题。
    2026-05-06 8
  • 闲置现金留存能产生额外收益吗
    闲置现金留存能产生额外收益吗?正常情况下,关于企业闲置资金留存收益的处理,一般不会为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这一点相信学员们已然知晓;但是,学员们应该清楚企业通过合理方式可以通过闲置现金留存方式来为企业带来一定收益的,比如说钱生钱的方式,这方面的财务处理知识小编老师将会在下述文章中进行一一介绍,希望对你们理解和学习有所帮助的。
    2026-05-06 5
  • 异地施工涉税核算难点在哪
    异地施工涉税核算难点在哪?根据小编老师的了解,建筑施工的财务税务处理本身就是非常复杂的,特别是异地施工项目的财务涉税核算就非常的困难,主要的难点在于异地的财务数据核算不健全,彼此之间的核算标准也是不同的;其次就是建筑自身的财务导致征管上就非常难。这些相关的知识小编老师建议你们来阅读下述文字,读完之后肯定会有一定收获的。
    2026-05-07 11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