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的房产税怎么处理?

2019-01-02 17: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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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房产税怎么处理?

出租房屋的房产税怎么收:

现行房产税政策规定,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征税.

在实际的房产租赁中,一些出租人往往采取给予一定期限免收租金的优惠来招揽承租人.而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征收房产税,各地做法也不尽一致.一些地方按实际租金收入征税,免收租金期间纳税人对其房产按零租金申报,据此计算的应纳税款为零,造成了税收流失.还有一些地方采取了核定租金收入的办法,但按照征管法规定,核定收入的前提是申报收入偏低,而免租期间出租人又确无租金收入,核定征税的前提也不成立.尽管免收租金期间没有租金收入,但该房产用于出租,属营业用房,应缴纳房产税.为堵塞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征收漏洞,规范执行,通知明确,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

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税率为12%和4%.

(注:4%的适用范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个你需要和税务局确认一下).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产税怎么处理?

房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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