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

2019-12-05 09:3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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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其实就是一种随正税附加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有具体的类别,例如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附加.那么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进行计算呢?其实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下面的文章中小编整理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希望本文的内容能为大家提供参考.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

一般纳税人的附加税有3种,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方式一致.

分别是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1%,城市建设维护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以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为基数.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具体计算如下:城市建设维护税=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7%或5%或1%;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当月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1%.

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

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

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

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

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

预缴增值税是否同时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第十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退还纳税人.

针对一般纳税人附加税怎么算的问题,上文中列举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大家可以参照公式来进行计算.文章中对附加税的具体含义进行了说明,并讲解了相关的预缴问题.以上就是会计学堂整理的全部内容了,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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