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

2019-06-20 14:0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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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委托加工业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具体的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欢迎阅读!

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如受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该项交易不符合委托加工,其实质为生产产品过程,没有发生加工劳务,属于销售货物行为,因此,不能分别开具加工和销售材料发票。

提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规定,条例所规定的“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所发生的劳务,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劳务活动。在确定受托加工货物是否按劳务征税时,应注意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将原料及主要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由受托方加工货物,交付委托方形成的受托加工业务,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不能视为“受托加工货物”,应按销售货物征税。

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

委托加工业务怎么核算呢?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取回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业务如何界定?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这个内容是如何规定的,这个是要按照销售货物征税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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