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票据的一般规定

2017-07-27 11:4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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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介绍的是2018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预习票据的一般规定,具体内容请看下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虽然新版教材暂时还未发布,但考生们可以根据之前的真题来预习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做好预习工作,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帮助考生们更高效的学习,会计学堂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知识点:票据的一般规定

(一)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3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二)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三)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1.挂失止付; 2.公示催告;3.普通诉讼

(四)票据权利时效:2年、6个月、3个月。

(五)关于提示付款期限。

上述知识点是票据的一般规定,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窗口会计学堂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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