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怎么填

2020-10-26 09:2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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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企业都是会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财务人员也是会要填写相关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申报表的时候有一个附列的资料,其中有一项就是本期实际抵减额,那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怎么填?接下来我们就好好瞧一瞧下文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怎么填

根据增值税申报表的应纳税额,与你取得的可以抵减发票的金额相比,两者的较小数填写.

4月1日,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系列政策正式落地实施,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对增值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自5月1日起实施.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怎么填

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分析

某服务企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假设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20万元,按政策规定当期可加计抵减的税额即为2万元,应填写在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情形1:若当期"期初余额"和"本期调减额"均为0元,且当期申报表主表第19栏原计算的应纳税额(主表第11栏-第18栏)为3万元,则"本期实际抵减额" 为2万元,"期末余额"为0元,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填写1万元.

情形2:若当期"期初余额"和"本期调减额"均为0元,但当期申报表主表第19栏原计算的应纳税额(主表第11栏-第18栏)为1.5万元,则"本期实际抵减额" 为1.5万元,"期末余额"为0.5万元,申报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填写0元.

情形3: 2019年5月税款所属期,若纳税人发生进项税额转出2万元,且未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期初余额"为0元,"本期调减额"为0.2万元,"本期可抵减额"经计算为-0.2万元,则当期申报表主表第19栏按照计算公式"19=11-18"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0.2万元.

提醒: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怎么填?简单点总结就是,大家在申报表填写相关的应纳税额的时候,大家可以与可以抵减的发票的金额对比一下,哪个数值小就填哪个,有些内容是经常会变动的,最后小编建议大家时常关注,以免工作出现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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