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同一/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初始投资成本 = 初始计量金额
成本法下准则不要求你做任何后续调整,你掏多少对价,长投就按多少入账,两个数完全一样。
权益法(重大影响/合营)
这是唯一会出现差异的场景:
你先算出初始投资成本,再拿这个数和“被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你的持股比例”比大小:
如果你掏的钱 > 对方公允份额:不用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 初始计量金额
如果你掏的钱 < 对方公允份额:差额要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增长投账面。这时候初始计量金额就变成了对方公允份额,比你当初的初始投资成本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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