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1:计算应安置残疾人数 在职职工500人,安置比例1.5%应安置人数 = 500 \times 1.5\% = 7.5 人实际安置2人差额人数 = 7.5 - 2 = 5.5 人 步骤2:确认计征工资上限 当地社平工资7万元,超过2倍按2倍计征计税工资基数 = 7 \times 2 = 14 万元/人 步骤3:判断减免比例 实际安置比例 2\div500=0.4\% < 1\%,按应缴额90%征收未减免前应征额:5.5 \times 14 = 77 万元 步骤4:计算实际应交残保金 77 \times 90\% = 69.3 万元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为基数,本省规定安排比例1.5%为例:

1. 实际安置比例 <1%:按全额应缴额的90%征收(你这题0.4%适用这档)

2. 1% ≤ 实际安置比例 <1.5%:按全额应缴额的50%征收

3. 实际安置比例 ≥1.5%(达到规定比例):不用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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