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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模式:
模式一:收取—债券;
模式二:收取+出售—综债/综股(综:其他综合收益)
题目中:不出售、不交易(没有业务模式)排除一、二模式,所以是计入模式三:当期损益
模式一:收取—债券;
模式二:收取+出售—综债/综股(综: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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