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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1.董事人数不足2/3;
2.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董事人数不足2/3;
2.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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