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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会议: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该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1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1名代表主持。
该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1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1名代表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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